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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的法律定義

法律分析:恐嚇是通過損害他人的權益或公共利益來威脅他人,使其感到恐懼和恐慌。在很多國家都是刑事犯罪,無論是否暴力,哪怕只是口頭威脅受害人,死亡,威脅或傷害當事人或其家屬,公司,財產權等。包括死亡、威脅、炸彈詐騙威脅、自殺威脅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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