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機關: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其他組織,負責審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監督公安機關的工作。
2.行政機關:包括國務院及其部門、地方政府及其行政機關和其他組織,負責制定和實施行政法規政策、執法監督和行政處罰。
3.立法機構: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規。
4.律師機構:包括律師事務所、法律援助機構等組織,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和訴訟服務。
5.專業機構:包括負責審計、會計、公證等專業工作並具有法律認證效力的審計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公證處等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