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方面:壹個是實體法,即規定哪些行為是刑事的,犯了什麽罪,會受到什麽處罰。另壹種是程序法,即規定辦理刑事案件的程序和步驟的法律。
2.民事方面:壹個是實體法;另壹類是程序法,如民事訴訟法、仲裁條例等。
3.經濟上:實體法主要有稅法和產品質量法。程序法與民事訴訟法相同或基本相同。
4.行政:實體法包括食品衛生法、環境保護法、勞動法、安全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程序法包括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條例及其他相關補充規定。
法律依據:《刑法》第3條
法律明文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依法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
這是法律的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