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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為根本法和普通法的依據是什麽?

根據內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程序的不同,法律分為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據法律規定的內容、法律地位和程序的不同,法律可以分為根本法和普通法。

根本法是指在壹國法律體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居於核心地位的憲法,規定國家的根本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制定和修改有極其嚴格的程序;普通法是根本法之外的另壹種法律。

擴展數據:

在中國,通常指憲法(根本法)旁邊的壹般法;或者是指民法、刑法等全國統壹適用的法律,與特別法(即只適用於特定身份、特定事項、特定時間或特定地域的人的法律)對稱。

在西方國家的法理學中,普通法是指12世紀左右在英國首先形成的,以判例形式出現並適用於全國的壹種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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