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優先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則之壹,主要是指狹義的法律在效力上優於其他任何法律規範。廣義而言,法律優先是指下壹級的法律規範比下壹級的法律規範更有效。法律優先包括兩個方面:壹是在現有法律規定下,其他任何法律規範,包括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都不得與法律相抵觸;第二,在法律沒有規定而其他法律規範有規定的情況下,壹旦法律對該事項有了規定,則法律優先,其他法律規範必須服從法律。法律的優先性在於確保國家法律體系內部的統壹與和諧。
我不懂憲法。嘿嘿。
上一篇:萬壹發生勞動爭議走法律程序是不是太麻煩了?下一篇:法律分為根本法和普通法的依據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