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廣義的法律與狹義的法律在範圍、內容和效力上是不同的。老師的觀點是錯誤的。
(2)廣義的法律包括憲法、行政法規在內的所有規範性法律文件;狹義的法律僅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廣義的法律包括狹義的法律。因此,廣義法和狹義法在範圍上是有區別的。
(3)在內容上,比如廣義法律上的憲法規定了國家的根本任務和制度,與狹義法律的內容明顯不同。
(4)就效力而言,廣義的憲法、狹義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等規範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是不同的。其中,憲法的效力最高;狹義的法律是第二位的,地方性法規是第二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