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壹種意誌關系,屬於上層建築的範疇。這裏的意誌是指國家的意誌(即統治者的意誌)和行為人的意誌。法律關系是體現統治者意誌和行為者意誌而形成的關系,因此不屬於經濟基礎的範疇。
(2)是法律規定和調整的關系。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是以法律承認為基礎的,所以法律規範是法律關系存在或消滅的前提。
(3)是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關系。法律對人的行為的規範和調整是通過明確行為人的權利和義務來實現的,所以沒有權利和義務就沒有法律關系。
(4)這是壹種由國家強制執行的關系。法律規範是通過國家強制保證實施的行為準則,因此由此產生的關系受到國家強制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