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分公司的合同是無效的,因為分公司不享有自己的所有權,所以分公司不能轉讓和出售公司本身及其股份。因此,即使是以分公司的名義簽訂的合同,也是無效合同,受害人也可以通過提起訴訟等法律途徑,依法請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4條
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支機構。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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