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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夫妻關系完全破裂的行為有哪些?

法律分析:法律規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具體情形有很多,壹般包括以下幾種:比如婚前隱瞞精神病,婚後治愈;壹方欺騙另壹方,或者在婚姻登記中欺騙的;因感情不和分居三年,沒有和好的可能;壹方喜歡放松,討厭工作,有賭博等不良嗜好,不履行家庭義務,經多次教育拒不改變,夫妻難以共同生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未經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案件的若幹意見》第十條,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雙方在同居期間取得的收入和財產,應當作為普通財產處理。同居前,壹方自願贈與另壹方的財產,可以按照贈與關系處理;壹方當事人向另壹方當事人索要的財物,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84]關於執行民事政策和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第(112)條規定的精神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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