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法定結婚年齡,壹方面要考慮自然因素,即人的身體發育和智力成熟程度,另壹方面要考慮社會因素,即政治、經濟和人口發展狀況。我國婚姻法1950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男20歲,女18歲。
這符合當時的政治、經濟、文化發展水平,也符合人民群眾的認識和接受程度。1980修改婚姻法時,壹方面認為提高法定結婚年齡有利於廣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學習和計劃生育工作;同時也註意到法定結婚年齡過高,不符合自然規律的要求,也脫離群眾和農村實際。因此規定“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
參考數據
華旅。華旅。com[引用時間2018-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