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草案》第四十五條規定“在法定休息日、節假日和工作日的12時至14時、18時至次日8時,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內進行裝修等產生噪聲的作業。”如果是統壹交付的新房,大家都在裝修,也就是可以全天候裝修;如果別人已經裝修入住,只能在工作日8: 00 -12,下午14: 00 -18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