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要充分征求公眾意見,公開環評文件。
汙染防治設施:不得擅自閑置。
內部責任制,責任人
排汙單位:自行監控並保存原始數據。
依法公開汙染物排放信息
禁止走私汙染物:拘留-處罰
環評、監測、運營機構:嚴禁虛假陳述。
總控制系統
排汙許可證管理制度
企業環境違法黑名單制度
這些都是新環保法涉及企業的部分。具體法條字數太多,大綱足以應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