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傾向於保護勞動者。如果勞資雙方受到同等保護,勞資關系必然不平衡,雇主在現實中處於強勢地位。勞動合同立法應著力解決現實勞動關系中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拖欠工資、勞動合同期限短等諸多問題。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壹條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建立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制定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中國人民與中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應當依照本法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