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是宇宙人生的道理,是擺脫煩惱痛苦的方法。
2.“法”即法與因緣,指緣起法。
3.“人”是修持和弘揚佛法的人,是眾生的福報和善知識。
4.釋迦牟尼是弘揚佛法、造福學生的祖師,是法律人的精神領袖。
5.法官、檢察官、律師、記者(包括廣播、電視、報紙、雜誌、書籍、網絡等各種媒體)和法學研究者、法學教育者是護法的佛兵。
6.“吉祥如意”的象征是法人的圖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