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放眼望去,到處都是它的身影(大到山河大海的飛船房,小到壹瓶水壹把椅子);
高不可攀的目標也是法律關系(包括勞動關系、股權歸屬,以及贍養扶助忠誠和受教育義務)的交織。
壹個人的壹生,從出生、死亡,甚至死後,始終受法律的保護和約束。
所以,孩子從小在交往中就會明白行為的邊界,明白規則對我們生活的保護。
古人說,把孩子養大,讓他走正道,即使老了也不會偏離。
鄧小平在1986說,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
讓孩子從小養成良好的法律觀念和健康的法律文化,是國家和社會的需要,是家庭的需要,也是我們個人的需要。
法律關系是無形的,但它像空氣壹樣圍繞著我們。
——童法商創始人羅明亞(律師陳海燕)?2065年9月29日43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