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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儒學的歷程

中國法律儒家化運動由董仲舒等人發起,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壹個是漢代,這是儒家思想合法化的初始階段。春秋審判是中國法律儒家化的開端。二是魏晉南北朝,這是中國法律儒學深入的階段。這壹時期,儒家思想開始滲透到立法領域,掀起了引經據典、註釋法律的高潮。這樣的法律與原來的法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中國法律的儒家化深入邁出了實質性的壹步。第三,隋唐時期,這是中國法律儒家化的最後階段。中國法律儒學化的進程在隋唐時期基本完成,儒家思想對中國法律的影響充分體現在中國古代法典的壹部巨著《唐律簡論》中,這部法典將儒家思想與封建法律融為壹體,形成了儒法融合的法律體系。此外,從漢代到隋唐,儒家思想對中國法律的影響逐漸加深並最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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