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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筆名屬於作者嗎?

1.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作者享有署名權(身份權的壹種,與財產權並存)。也就是說,作者有權註明作者的真實姓名或筆名(只要能證明是作者自己的筆名)或不註明。

2.作者的身份‘如果沒有相反的證據,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就是作者’。

在任何出版社或妳的其他書中使用相同的名字是妳的權利。

4.如果妳是著名作家,那就說說別人用妳的筆名吧(因為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不能用重名,也就是說可以用相似或者相同的名字,因為這是法律賦予作者的權利)。當然,這並不意味著著名作家的姓名不受法律保護。如果壹個人使用著名作家的筆名,很容易誤導消費者,增加銷量。從這個角度來看,仍然可以采用調解的方式解決糾紛,或者根據侵犯著名作家其他權利的情況調整糾紛,或者適用著作權法或者其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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