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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女人都是女人嗎?

“女人”沒有法律定義。

從廣義上講,所有的女性都可以被認為是“女性”。

狹義的“婦女”應該是指除未成年人以外的女性。《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滿18周歲的公民。此外,中國政府於1992批準了《兒童權利公約》,《兒童權利公約》於1992年4月在中國生效。《國際兒童權利公約》將兒童定義為65-438歲+08歲以下的任何人。刑法比較特殊,就是規定了“幼女”,即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另壹方面,在強奸罪的構成中,犯罪對象是婦女,包括不滿18周歲的女性未成年人。

字典中對女性的定義是成年女性的統稱,其中“女人”的意思是已婚婦女和妻子。但是,女性並不是簡單的指已婚女性。18以上的幼女也可稱為婦女,18以下的女童,14以下的幼女,7歲以下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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