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從2009年6月2日(含該日)起,到6月1,2010為止的壹年;
如果從2009年6月2日(不含當日)算起,截至2010年6月2日為壹年。
沒有具體約定的,默認第壹種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70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二)標的物;(3)數量;(4)質量;(五)價格或者報酬;(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