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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默認同意或拒絕

法律分析:指定第三人可以同意也可以拒絕接受,有時也可以采取默認的方式,因為沒有明確表示同意或者拒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四十條,行為人可以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意誌。

沈默只有在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符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習慣的情況下,才能視為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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