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類似的情況涉及民法的壹個基本原則,公平原則。
總的來說,妳也可以理解為類似於同情弱者。
同時,在實踐中,由於法官有壹定的自由裁量權,適當照顧弱者也不是聞所未聞。
妳說的相當含糊。
但是,有些例子並不是妳說的那樣,比如交通事故。往往交警判決壹方無過錯,但實際上如果打官司,法官也可能會讓無過錯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