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社會主義國家來說,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它代表國家制定法律,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必須由國家元首頒布才能實施。因此,壹部法律的通過必須經過兩個程序,壹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決定,二是國家主席發布實施該法律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