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十條涉外民事關系適用的外國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者行政機關確定。當事人選擇適用外國法律的,應當提供該國法律。1.案件允許當事人選擇適用外國法律,當事人作出選擇的,當事人有責任查明外國法律。如果雙方無法查明,則適用中國法律。2.如果當事人未能做出選擇,法院將查明外國法律,但法院仍然無法以合理有效的方式查明外國法律適用於中國法律。3、涉及強制性規定的直接適用中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