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是公告送達,因為有時被告找不到,電話打不通,家裏沒人,只能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即在當地(如果被告在外地,則為全國性報紙)省級報紙上刊登法院對被告的通知,送達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將訴訟文書送達受送達人的行為。中國的送達方式有(1)直接送達,(2)留置送達,(3)委托送達,(4)郵寄送達,(5)轉發送達,(6)公告送達。
公告送達是指法院通過張貼公告、刊登報紙等方式將訴訟文書公之於眾,經過壹定時間後,在法律上視為壹種送達方式。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只有在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前五種方式都無法送達的情況下,才能適用公告送達。自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後,公告送達即視為公告期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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