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之所以不判處死刑,是因為本罪屬於過失犯罪。也就是說,被告人雖然違反了《道路安全管理條例》,但並不是為了發生事故而故意為之。就事故本身而言,他認為它不會發生或可以避免。這樣,在交通事故中殺人比故意殺人更不主觀和惡毒。這就是這個罪不判死刑的原因。事實上,許多犯下這種罪行的人並不是有車的人,而是許多人只是司機和工人,不管他們是否有錢。
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後,被撞的人沒有死,肇事者故意撞了他,又撞死了他,沒有賠償,那就不是交通肇事罪,而是故意殺人罪,可以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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