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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書中“應當”的司法解釋是什麽意思?

1.法律文書中“應該”的意思和我們通常所說的“必須”差不多。

比如刑法第16條第壹款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應當”二字是“必須”的意思,也就是說16以上的人觸犯刑律必須負刑事責任。

2.法律文件中“可以”的含義是有選擇性的。

《刑法》第19條規定,聾啞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可以”的含義是選擇性的,即聾啞人、盲人犯罪時,法官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也可以不適用。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具體適用或者不適用,取決於案件的性質和情節。

3.妳說的法律文書中“應當”的司法解釋,意思是“強制執行”,應該是人說的,完全錯誤。如果這麽說的話,法律文件中“應當”的司法解釋是“強制”的意思,不太準確嚴謹,但有點接近它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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