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人員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的,可以辦理退休手續。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6 54 38+0]20號《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三條規定:“城鎮個體工商戶等自謀職業人員和采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的人員,參加養老保險後,壹般應當按照省級政府規定的繳費基數和比例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也可以按季、半年度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時間可以累計折算。上述人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時,可按規定領取基礎養老金。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壹次性支付給他,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不得采取補繳方式增加繳費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