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從題目看,張的行為已構成表見代理。作為善意第三人,李與張之間的交易關系已經成立。如果20T水泥市場價超過3w,李應補足差價並取走水泥。水泥廠應向張索賠損失或據實取走水泥。相反,要求水泥廠繼續提供水泥,直至其價值達到3w,否則起訴張要求付款。
3.這是壹起刑事案件。
4.張犯詐騙罪,刑法規定。記不清是哪篇文章了;李作為善意第三人,不承擔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