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中國學者從壹開始就沒有對法律行為有正確的認識。
目前大多數學者認為,法律行為就是法律行為,不存在所謂的違法。
民事法律行為也必須是法律行為。
沒有無效行為這壹說,但也沒有無效法律行為這壹說。
“只有法律行為才能產生法律關系?”當然不是,違法也可以產生法律關系,比如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