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是免責條款,是指買賣合同簽訂後,不是由於合同當事人的過錯或過失,而是由於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控制的事件,使發生事故的壹方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合同。在我國《民法通則》中,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自然災害,如臺風、洪水、地震等。
2.政府行為,如征收和征用。
3.異常的社會事件,如罷工和騷亂。這些都是法律行為以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