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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個稅起征點

2020年,我們國家規定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5000元。應納稅所得額以月收入減除5000元和專項扣除及其他依法確定的扣除後的余額為基數。

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1)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二)經營所得,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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