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相對全職。在職是指曾經有工作單位,在單位批準的條件下,壹邊工作壹邊攻讀博士學位的人。而且必須自費。還要考試!在職法學博士不是另壹種博士,只是學習的方式不同。招聘博士的單位都可以,但是因為是在職,所以壹邊學習壹邊研究,不耽誤工作。所謂在職博士,是指在培養單位教學或培養計劃允許的條件下,通過正常入學考試(統考或單考)取得入學資格,邊工作邊學習的學習方式相對全日制的博士生。(博士研究生統招在讀期間不評定職稱),所以在職博士研究生不屬於某壹錄取類別。部分專業學位不參加全國統壹入學考試,而是通過全國聯考進入。實際上,它們是由申請學位的工作人員獲得的。由於與學歷教育的不同,他們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在職博士。另外,社會上還有壹些課程是高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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