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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責任的五個組成部分

法律責任的構成條件:

壹.主題

法律責任主體是指違反法律或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需要註意的是,責任主體並不完全等同於侵權主體。

第二,故障

主觀故意或過失。刑法上的故意或過失是判斷行為人主觀惡性的重要依據;民法上的故意和過失統稱為過錯,是壹般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在行政法領域,實行過錯推定的方法。

三。非法行為

包括犯罪行為和壹般違法行為,違法行為與法律責任的關系既有聯系又有區別,違法行為是法律責任的前提,法律責任的承擔不以違法性的構成為條件。

第四,損害事實

即損失和傷害的事實,包括人身、財產和精神方面。損害應當是確定的,即已經發生而不是即將發生,必須根據社會的壹般觀念和公眾意識來認定;這壹責任的承擔不以實際損害的存在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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