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歸零行動從2021年6月開始,到2022年2月底結束。市區“零行動”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住房進行全面摸底調查,由市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房屋交易和房地產登記國有建設用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分批確定列入範圍的項目名單,統壹部署,逐壹解決。
二、“零動作”處置法
“清零行動”以日期2016 12 31為時間節點,從兩個方面努力:
化解存量:2016 12 31之前建成並投入使用的房屋,按照出臺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的政策,區別對待。遏制增量:2016 12 31之後建成並投入使用的房屋,嚴格執行現行法律政策。對達到或超過買賣合同承諾期限的,有關部門會同法院采取“督促壹批、打擊壹批、震懾壹批”的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