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個是現有的法律是否能防止犯罪,我認為是可能的。這種預防犯罪並不是說在我要拿刀捅人的時候有警察攔住我,而是壹方面在我要殺人之前告訴我會因為殺人被判刑,從而以震懾的方式降低殺我的可能性,另壹方面對於有前科的人也會有壹定的監控措施。
二是法律是否有權做更多的犯罪預防。如果有壹個機器可以自動預測每個人的行為,準確率是100%,那麽也許犯罪預防就有意義了。但是人隨時都可能變心,妳也可能在拿刀捅人的路上變心,所以法律不能做出直接的犯罪預防(我不能說妳可能因為買了刀就去捅人,把妳抓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