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解釋法律,解決個人和政府之間的爭端。不同級別的法院處理不同種類的案件。聯邦政府法院處理與憲法和議會頒布的法律有關的案件,也解決州與州之間的爭端。最高法院是司法系統的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的法官被稱為大法官。最高法院院長是首席法官。立憲主義者認為,法官壹旦當選,就會被任命。所有聯邦法院的法官都是由總統任命的。但是,總統的所有任命決定都應該得到參議院的批準。法官將在司法部門工作,直到退休或去世。像總統壹樣,法官可以被彈劾、審判或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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