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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裁和法律懲罰的區別

法律分析:刑事處罰和刑事制裁沒有明顯區別。刑事處罰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行為,應受刑法處罰。刑事制裁是指國家對觸犯刑律的人根據其刑事責任所給予的刑事制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刑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要處罰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還有就是驅逐犯罪的外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三條主刑的種類如下: (壹)管制;(二)刑事拘留;(三)有期徒刑;(4)無期徒刑;(5)死刑。

第三十四條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壹)罰金;(二)剝奪政治權利;(三)沒收財產。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第三十五條對於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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