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1,第二輛車,妳自願買的,和第壹輛車的損失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系,妳還是要負責的;
2.工具箱裏丟失東西的價格直接在犯罪數額內結算。當然也在賠償範圍內,但是妳需要證明東西的實際價值;
3.買車的話,在不知道車輛被盜的情況下,在正常市場購買並支付相應的價格,是不負責的。否則屬於購買贓物,會受到相應的處罰,車輛會被退回;
4.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但精神損害賠償不在此類賠償範圍內;
5.如果要賠償,可以明確在公安機關提出。不能解決的,應當在案件審理階段提出書面申請;
6.與第5點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