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所有權全部屬於國家,任何團體和個人沒有土地所有權,只有使用權。首先明確這塊地是國家的,不是妳的,妳只有使用權。
2.改變耕地用途的,必須報國土部門備案,取得批準後方可改變用途。私自建養豬場屬於亂占耕地,被強制拆遷是合法的,是不能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