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份分紅屬於依照《公司法》運作的分紅,本人持有股份,且罪犯財產收益權未被依法剝奪的,該分紅應當保留至罪犯服刑期滿或者委托其親屬領取;但如果村裏的獎金是村裏盈利分配的壹種村民利益(不是他自己持股),犯人就不應該享受。
第二,如果是非監禁刑,由社區矯正,壹般不會影響分紅或者村裏的股權收益,可以按照村裏的管理辦法執行。但如果服刑人員被判入獄,其戶口將被註銷,服刑期間不屬於村民,因此不參與村裏的利潤分配。持有公司分配的紅利的,應當保留為服刑人員分配紅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