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謹慎的角度來說,我建議妳以後和對方協商的時候,用錄音的方式固定相關事實,當然不能讓對方知道。站在消費者的角度,要仔細核對當初開具的發票或收據的內容,這是後話。目前運營商無法否認妳向其購買地板的事實,因為有銷售合同不是蓋章而是手寫的,筆記是決定性依據。此外,對方銷售三種產品。俗話說,是做賊心虛,不想鬧大。有鑒於此,雙方應該有冷靜談判的可能。如果協商不成,相信妳已經通過上述方法獲取了關鍵證據,那就依法辦事吧。至於合同的效力,我覺得只有壹點可以說清楚。三不準買賣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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