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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詢的營業執照呢?

法律分析:申請設立法律咨詢服務機構,應當經設立該機構的主管部門審查後,先向當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申請。當地司法行政機關逐級審查同意,報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批準。正式批準的,應當通知申請人,並報司法部備案。申請設立全國性法律咨詢服務公司,必須報司法部批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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