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工作:
接受當事人的委托,為其進行賠償評估;
接受非訴訟當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務,擔任法律顧問;
接受當事人的委托,代為調解;
接受當事人委托,代為申請各類傷殘等級鑒定;
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在各種案件中擔任上訴代理人;
進行事故賠償、調查取證、委托理賠;
各類人身傷害事故的調解和訴訟;
回答法律咨詢,撰寫訴訟文書及其他與法律事務相關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