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責協議甲方:xx有限公司乙方: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基礎上,乙方就甲方工作時間及上下班相關事宜達成免責協議:對可能存在的風險盡可能詳細說明,經雙方簽字、按手印後即具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協商解決。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日期。
法律客觀性:
根據2021 1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四百六十五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