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法人人格是指法人團體或法人能夠獨立參與民事法律關系,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主體資格。是對外國法理的借鑒,是法人民事權利能力的代名詞。法人的人格與作為法人成員的個人的人格完全不同,所以法人常被稱為法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是具有獨立法人財產和法人財產權的企業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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