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規定以《最高人民法院直轄市關於引用法律、法令所列條文、條款、項目、順序的通知》為準。
第壹,法律、法令和其他規定的適用,應當按照條、款、項、目的順序書寫,條下有款,款下有目,目下有目。
二、壹條之下沒有分節,直接分幾項的,不要加第壹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