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解釋又稱無權解釋或無效法律解釋,是指未經授權的機關、團體、社會組織、學術機構和公民對法律規範做出的解釋。基本特征是解釋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包括理論解釋和任意解釋。
學術解釋是指學術團體和教育機構對法律規範的解釋。
任意解釋是指社會團體或公民個人根據自己的理解對法律法規做出的解釋。
法學家既屬於學術團體,也屬於公民個人。總結起來,它們可以屬於四種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