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人身保護令是壹種行為保全。禁止實施毆打、辱罵等家庭暴力;責令遷出住所,隔離雙方;禁止家庭暴力威脅;根據家庭暴力的嚴重程度及其現實危險性,有壹個進步的程度,主要是對遭受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很大的保護作用。在執行過程中,如果被申請人違反此禁令,再次實施家庭暴力,可根據相應情況進行制裁,包括罰款和拘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二條。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後,應當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公安機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其他有關組織。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執行,公安機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協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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