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案件,因民法調整的人身關系、財產關系引起的訴訟;
2.商事案件,由商法調整的商事關系引起的訴訟;
3.勞動爭議案件;
4.法律要求法院適用民事訴訟法的非訴訟案件包括適用特別程序的案件、適用監督程序的案件和適用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3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以及他們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