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梭是壹位激進的民主主義者,他的思想實質和基本原則是人民主權。他提出了“主權在民”的思想。他認為壹切權利屬於人民,權利的表達和運用必須體現人民的意誌。政府和官員是人民任命的,人民有權任命、撤換,甚至有權舉行起義,以摧毀奴役和壓迫人民的統治者。這是人民主權的理念。盧梭也強調“公意”,認為它非常重要,公民應該接受它的統治。“公意”的具體形式是法律,遵守法律的行為就是自由的行為。盧梭的思想主張成為法國大革命中羅伯斯庇爾領導的雅各賓派的理論旗幟,對歐美資產階級革命產生了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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